一般来说,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按照总部不同的集权与分权程度可以划分为“操作管控型”、“战略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三种管控模式。
1操作管控型:
操作管控型又称运营管控型。首先,采用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公司,其总部作为经营决策的中心和生产指标管理的中心,目标是对企业整体资源的集中控制和管理,追求企业经营活动的统一和最优化,直接管理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集团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到位,总部从战略的规划、制定到实施几乎什么都管。其主要特征表现在频繁地对下属单位同类管理领域的部门协调和集中化处理,例如在财务、营销、研发、市场等方面。
其次,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公司中,为了保证集团总部能够正确做出有效的决策并能应付解决各种问题,总部对职能人员的人数要求较多,职能部门的规模会很庞大。可见,操作管控型是集权化程度最高的模式。它不仅要求企业遵从集团统一发展战略,还从资金、采购、销售、生产等多个环节参与企业的运营管控。
2战略管控型:
战略管控型主要取决于集团公司的战略发展。首先,采用这种控制模式的集团公司,其总部作为战略决策和投资决策的中心,目标是追求集团企业总体战略控制和协同效应的培育,通过战略规划和业务计划体系进行管理。集体总部除了在资产上对下属单位进行控制外,还负责集团整体的财务、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例如对下属单位的战略发展规划、企业资产运用、全面预算划拨、企业绩效管理和统一技术开发等。各下属单位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到规划目标所需要投入的资源预算。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适当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再交给下属企业来执行。
其次,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的要求很高。为了保证各个下属企业目标的实现以及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集团总部的规模并不会很大,但主要集中在进行综合调控、提高集团的综合效益上做工作。
3财务管控型:
财务管控型,顾名思义,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主要体现在财务上。首先,采用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企业,管理方式以财务指标考核、控制为主。其主要的特点是母公司将注意力集中于财务管理和领导的功能。总部只负责集团整体的财务规划、资产运营、投资决策和实施监控,以及对其他企业的收购、兼并工作。集团总部每年都会给定下属企业各自的财务目标,他们只要努力完成财务目标就可以。
其次,与前两种管控模式不同的是,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可以很小。因为集团总部主要关心的是财务,与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无关,只要符合集团整体的发展战略目标即可。
总的来说,管控模式并不存在一个所谓的通用“最佳模式”,只有“最适合”的模式,各企业所处的行业竞争环境和自身条件各不相同。因此,在集团管控模式的选择中,企业要考虑很多的自身因素,比如说集团的集分权化程度、集团领导的管理风格、集团的竞争环境、公司的战略目标、集团经营行业的特点、多种经营化程度、业务的国际化程度、经营业务重点、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事务比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