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是一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投资并分享剩余,共同监督和管理的企业制度。现代公司制度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企业的资本来源一般比较广泛,出资人即股东对公司负有限责任,公司的利益归全体股东所有。业主制和合伙人制由于出资人即是企业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经营者,对企业日常运营的监管要求较低。
(二)公司股权结构过于单一,政企不分,公司法人的自主经营权并未真正落实,虽然我国确认了公司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但由于我国公司化改制是在传统的国有企业基础上进行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公司产权过分集中,国家股处于绝对控制地位,股权结构过于单一的现象,难以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三个组成部分,都是依法设置的,它们的产生和组成,在公司法中作了具体规定,所以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
我们先从字面意思理解一下,顾名思义,“公司法人治理”,就是公司作为法人,股东作为出资人,如何统治和管理公司这个法人。大家都知道公司作为拟制人格,没有思想,没有感情,是法律赋予它独立的人格,所以不能像管理人一样,靠精神和感情来维系。那么既然是法律创设了公司这个独立的人格,那么我们说公司法人治理。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我国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模式的确立是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该模式的形成是由现阶段公司治理的价值目标,产权基础决定,在借鉴西方公司治理模式的经验基础上确立的。
(1)监事会职责定位。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对董事会、经理层成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要提高专职监事比例,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过去,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依法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后来,中央企业外派监事会撤销。下一步,对于监事会的建设,应尽快研究出台新政策。
解决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问题一直都是管理的核心问题。常规的解决办法是让员工持股,让员工成为老板之一。比如华为的员工持股。 但是员工持股有个严重问题,操作起来非常复杂,员工离职就要做股权变更,大企业如果员工几万人,每天都有人入职、离职,员工持股用起来相当不方便。
董事长的职责是推动变革,因此确定变革方向尤为重要。确定方向是制定计划和预算的前提,但是确定方向和制定计划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做计划是管理的一个程序,本质上是演绎性质的,目的是要产生有序的结果而不是变化。确定方向是归纳性的,领导者需要广泛收集数据,从中寻找能够对事物进行解释的模式、关系和关联。确定方向是一件异常艰巨的任务,需要收集大量的数据,做深入细致的分析,这就需要董事长引领董事会作出艰苦卓绝的努力为企业定战略。因此,仅仅是做好战略引领,就需要董事们尤其是董事长投入大量的精力。因此,坐班董事长不可能无事可干。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历来是一个难题,管的多了子公司没有积极性,所谓“一管就死”,管的少了积累风险,所谓“一放就乱”,分寸的把握让集团公司的管理者伤透了脑筋。有效的管理可以促进进展,下面来讲一个案例。
公司重大事项由董事会决策,日常经营事项由经理层决策。一方面,投资人并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通常并不了解公司日常运营层面的情况;另一方面,创业团队离炮声最近,熟悉公司实际情况,创始团队应该占有公司董事会的大部分席位,以保障决策效果和决策效率。